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24〕3号)和中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通知》(鄂教组秘函〔202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切实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各类事项,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经过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进行梳理和归并,现将我区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事项白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规范过程管理
我区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实行“4+1”管理:即4类进校园事项和1个整合转化项。进入白名单的4类11个内容事项,牵头单位在不影响工作落实和教育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频次、控制时间、缩减范围和规模。严禁相同或相似主题事项多头多次进同一所学校。对涉及师生参与的竞赛、征集、答题等活动,坚持学校、学生、教师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1个整合转化项是指对于其他申请事项,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提供教育资源,林区教育部门教研机构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整合转化,纳入教育教学指导方案,指导中小学校融入到日常教学、主题活动、班团队会中。
严格落实年初计划、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等工作要求,严禁白名单以外的事项进入校园。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以及有上级依据申请开展的各类创建、检查、竞赛、监测、监督、试点等活动,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报备程序。
实行动态管理
神农架林区进校园事项坚持有利于学生安全成长、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科学文化、法治素养提升的准入标准,建立神农架林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审批报备制度。审批报备程序为:事项开展部门提出申请--林区教育局初审--林区政府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列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从2025年起,申请单位须在当年1月5日前向林区教育局申报,未按时申报并获批准的,不得纳入当年进校园事项。
加强监督评价
建立进校园事项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与白名单动态调整挂钩。我区的进校园事项,广泛接受学校和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19-3332664,举报邮箱jyj@snj.gov.cn。
林区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