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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1500713/2025-07571 发文单位:林区教育局 主题分类:教育 名  称: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5-03-03 10:28 发布日期:2025-03-03 10:28 文  号:神教发〔2024〕41号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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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等教育法规政策规定,结合神农架林区中小学分布现状,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2024831日(含8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建立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条件不具备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学对象因“身体或智力发育迟缓等需延缓入学”的评估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林区教育局批准,学校跟踪做好下一学年入学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通过多种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按户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划定相对固定的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示。继续巩固大班额消除工作成果,从严控制班额超标,并逐步向标准班额过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等行为;学校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

(三)坚持“信息公开,阳光招生”的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群、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发布学校招生方案。采取多种渠道为学生、法定监护人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杜绝“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四)坚持“安全健康,科学有序”的原则。学校要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必要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一次性告知。

二、招生范围

(一)小学

实验小学:百花坪社区、狮象坪社区、神农家园社区、松柏村、堂房村、龙沟村、麻湾村、古水村(古水小学未开设的年级)、白莲村(古水小学未开设的年级)、清泉村(中沙友谊希望小学未开设的年级)。

新华中心学校:新华镇。

阳日中心学校小学部:阳日镇

松柏中心学校:松柏镇红花朵村、八角庙村、盘水村、麻湾村、古水村(古水小学未开设的年级)、白莲村(古水小学未开设的年级)、清泉村(中沙友谊希望小学未开设的年级)。不具备进城务工条件的临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古水小学:古水村、白莲村、麻湾村。

中沙友谊希望小学:清泉村。

宋洛中心学校:宋洛村、盘龙村、徐家庄林场、莲花村、西坡村、梨子坪村、后山坪村。

长坊小学:长坊村、中岭村。

红坪中心学校:红坪居委会、温水村、红河村。

红举小学:红举村、红花村。

板仓小学:板仓村。

官封小学:塔坪村、官封村、高坪村。

木鱼中心学校(红花小学):九冲村、三堆河、茅湖村、红花坪村、红花居委会、青峰村、小当阳村。

木鱼小学:木鱼村、青天村、木鱼居委会。

下谷坪民族学校小学部:下谷乡金甲坪村、兴隆寺村、太和山村。

板桥小学:板桥河村、相思岭村、三股水村。

九湖中心学校:九湖村、坪阡村、黄柏阡村。

东溪小学:东溪村、落羊河村、青树村。

创新实验学校:全区范围。

由于我区农村居住点分散,村级小学招生范围只是相对划分,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应在本村小学就读的学生也可以到离家近的本乡镇其他学校就读。本村若无完小,学生在乡镇中心学校就读。

(二)初中

实验初级中学:松柏镇(含松柏城区)、新华镇、宋洛乡、红坪镇、大九湖镇。

阳日中心学校初中部:阳日镇、新华镇。

木鱼中心学校初中部:木鱼镇、红坪镇。

下谷坪民族学校初中部:下谷乡、大九湖镇。

创新实验学校:全区范围

(三)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对口小学

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松柏、新华、宋洛、红坪、九湖五个乡镇所有完小。

阳日中心学校初中部:阳日镇和新华镇所有完小。

木鱼中心学校初中部:木鱼镇和红坪镇所有完小。

下谷坪民族学校初中部:下谷乡和九湖镇所有完小。

其中新华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实验初级中学或者阳日中心学校初中部就读;红坪镇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到实验初级中学或者木鱼中心学校初中部就读;大九湖镇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到实验初级中学或者下谷坪民族学校初中部就读。

  1. 招生计划

小学阶段

学校

学段

班级数

学位

实验小学

小学

8

420

新华中心学校

小学

1

35

阳日中心学校

小学

2

75

松柏中心学校

小学

1

35

古水小学

小学

1

5

清泉小学

小学

1

5

宋洛中心学校

小学

1

13

长坊小学

小学

1

2

红坪中心学校

小学

1

19

红举小学

小学

1

20

官封小学

小学

1

10

板仓小学

小学

1

10

木鱼中心学校

小学

1

20

木鱼小学

小学

1

40

九湖中心学校

小学

1

30

东溪小学

小学

1

10

下谷坪民族学校

小学

1

10

板桥小学

小学

1

10

创新实验学校

小学

2

80

合计

27

779

初中阶段

学校

学段

班级数

学位

实验初级中学

初中

8

400

阳日中心学校

初中

1

50

木鱼中心学校

初中

1

40

下谷坪民族学校

初中

1

47

创新实验学校

初中

2

80

合计

14

617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2024831日前(含8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区内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招生入学。凡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但在开学后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

(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学生入学。对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的子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户口未在我区的,优先为实际在我区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子女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入学须提交下列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或相关部门证明。

(三)流动人口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一年级新生需要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父或母页复印件各一份。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有房户。

学区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房产未能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则需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公证材料”。

(2)流动人口进城务工无房户。

截止2024831日,在城区的营业执照(二年)或城区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二年)。

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务工单位购买的截止到2024831日不低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佐证材料(单位参保证明)及务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务工单位证明(证明需注明公司名称、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临时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或指定学校入学。

(四)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残疾人专家委员会鉴定,确认无法接受教育。

(五)实验小学学前班招生。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审批执行。

六、日程安排

(一)621日前,各学校根据林区教育局的通知拟定本校招生方案。

(二)623日前,各学校利用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告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日程、招生程序、应提供的材料、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624日前,各小学将本校六年级所有学生信息导出,交给对口初中学校,同时打印学生学籍卡发放给学生。

(四)715日前完成预招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关于转学就读

转学是指2—6年级,8—9年级的在校学生转学,接收学校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招生条件转入,同时必须保证本校学位有空余,不能产生新的大班额。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转学必须严格执行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在校学生总数不得突破规定的占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林区教育局成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袁幼民为组长、副局长马毅为副组长,局办、教育教学科、规划财务科、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加大宣传,强化信息公开

各学校要早着手、早部署、早宣传,多种媒介进行持续、广泛宣传解读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增加招生入学透明度,不断提高招生入学政策知晓率。确保有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招生流程,严格执行均衡分班

逐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保障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五)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公开招生入学信息,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加强监督,强化问责,畅通举报申述受理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林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719-3335423,各中小学也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2024510

农架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510日印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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